彰化縣員林青年住宅申請
為提供本縣青年多元居住協助,減輕青年購屋負擔,打造青年友善城市。
處理時程
約 60 個工作天
申辦導引流程
申辦導引流程
簡單6步驟,輕鬆完成申辦
01
查看申辦說明
進行中
02
登入驗證
待進行
03
線上同意
待進行
04
填寫資料
待進行
05
檢視確認
待進行
06
送出申請
待進行
申辦說明
申辦內容描述
為落實青年安居政策、減輕青年購屋負擔,彰化縣政府積極推動青年住宅興辦計畫,其中「員林青年住宅」工程預計於今(115)年5月完工,自3月25日起受理承購申請,歡迎符合資格之青年朋友踴躍申請。
員林青年住宅基本資料
一、建築規劃:地上8層、地下1 層之電梯華廈,共1幢1棟。
二、坐落位置:位於員林市三條段992、993地號(員林市三條里條和街一巷)
三、建築規劃:
- 1.一房型每戶約 12.85 坪,1房1廳1衛(14 戶)。
- 2.二房型每戶約 28.75 坪,2房2廳1衛(28 戶)。
- 總戶數共計42戶,均不含車位面積,公設比約為35%。
四、銷售方式:成屋銷售
五、車位數量:汽車停車位規劃於地下室,共計21席(坡道平面式,非機械式),機車停車位規劃於平面戶外空間,共計71格。
六、周邊環境:鄰近彰南運動中心、員林晴雨籃球場、員林農工、員農黃昏市場等。
申辦資格條件
符合彰化縣青年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,承購青年住宅之申請人,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:
一、年滿二十歲至未滿四十五歲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二、設籍本縣並累計三年者。
三、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。
四、家庭成員所有土地之公告現值總額不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。
前項第一款年齡及第二款設籍期限之計算,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。第三款、第四款所稱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、申請人之配偶、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。
同一戶籍(即同一戶號)僅能承購一戶,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,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於同一戶籍,不得以非同一戶籍而分別申請。
一、年滿二十歲至未滿四十五歲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二、設籍本縣並累計三年者。
三、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。
四、家庭成員所有土地之公告現值總額不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。
前項第一款年齡及第二款設籍期限之計算,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。第三款、第四款所稱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、申請人之配偶、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。
同一戶籍(即同一戶號)僅能承購一戶,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,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於同一戶籍,不得以非同一戶籍而分別申請。
應備證件
1.彰化縣政府青年住宅承購申請書。
2.全戶基本資料。(一個月內資料,配偶遷出戶籍外需另外提供)。
3.遷徙紀錄證明書(一個月內資料)。
4.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。 (115年公告現值)
5.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。(無則免付)
2.全戶基本資料。(一個月內資料,配偶遷出戶籍外需另外提供)。
3.遷徙紀錄證明書(一個月內資料)。
4.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。 (115年公告現值)
5.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。(無則免付)
注意事項
處理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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